贵州省黔东南州商务局关于州庆期间开展商贸、餐饮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6-05-15 21:49  文章来源:贵州省黔东南州商务局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各县市经贸局、开发区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旅游大州建设,提高我州各族人民生活的质量,迎接黔东南州五十周年大庆的到来,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州庆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商贸、餐饮市场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目的
  本次整治工作的目的是打造黔东南对外开放、诚信兴商新形象,抓好商贸、餐饮市场的管理,证照发放及相关监管工作。在专项整治中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级管理,加强督查”。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商贸、餐饮市场秩序,明确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商贸和餐饮市场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整治的对象和内容
 (一)商品市场。凡经营商品的流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商品经营者)。重点整治商品经营者购进的商品是否建立购销台帐和索票、索证及明码标价制度;是否有不合格商品进入商场销售和销售有害有毒、失效、变质的商品;商品经营者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发票或者服务单据、国家规定实行三包而未实行三包及敲诈外地游客等商业欺诈行为。
 (二)餐饮市场,凡经营餐饮的经营户。整治的重点:一是检查各餐饮企业和餐饮店的卫生达标和“三证一照”(健康证、培训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无超范围经营和违法经营等行为。二是检查各餐饮企业和餐饮店是否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和明码标价,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等;制作冷荤菜肴与加工熟食的工具是否分开,消毒设备、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和安全措施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等;上岗人员是否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标志。三是检查凯里市、各县城、旅游景区所有中小型餐饮店(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含早餐店、快餐盒饭店)、夜宵摊点中存在的无证无照、占道经营或店外经营、堵塞交通和露天烧烤、店面不洁、餐具不消毒或消毒工作不落实、居民区饮食店油烟扰民等有损文明城市形象和影响市民健康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经贸局、开发区商务局要切实加强对商贸、餐饮市场整治工作的领导,形成部门配合、各司其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职责,扎实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排查出问题,做到发现早、行动迅速果断。要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汇报,及时了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广泛动员,营造声势。要大力宣传整治的意义和成效,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教育、监督、约束企业自觉遵规守法。要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团组织和新闻媒体舆论的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商务流通部门要按照州庆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履行职责。积极主动组织或配合工商、城建、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物价、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工作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搞好州庆商贸、餐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市经贸局、开发区商务局要注意掌握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的稳步开展。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渠道,随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时间安排
  全州商贸、餐饮市场整治时间从2006年5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2006年7月10日至20日为督查时间。
  五、州商务局将于7月中旬按照州政府州庆工作方案对重点县市、重点景区、旅游点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合格或未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令整改,以确保州庆五十周年大典顺利举行。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商贸 餐饮市场 整治 通知
抄 报:州委办、州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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